纺织政〔2020〕4 号
球盟会
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落实“以员工为中心”的教育理念,发挥教师在员工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员工的主体作用,倡导并鼓励高水平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指导工作,根据《球盟会官网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》(浙理工教〔2017〕69 号),特制订球盟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。
一、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
1.热衷于教育事业,师德高尚,学识丰富,治学严谨,责任心强,关爱员工,身体健康。
2.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,知识结构合理,教学经验丰富,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专业学习指导能力。
3.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。
4.熟悉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二、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
1.坚持教书育人,在政治、思想道德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对员工加强指导,指导员工制订学习计划和开展课外科研实践,注重员工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、人文精神的培养,注重提高员工的科研和实践能力。
2.关心被指导员工的学业,引导员工端正学习态度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,完善员工的知识结构,注重员工综合能力的培养,提高员工的科研意识和能力;及时解决员工学习中遇到的问题,并向学院反映员工学习上的要求和意见。
3.每学期开学初须与员工见面,每月与被指导的员工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一次。
4.确定指导员工后,导师应在一个月内为员工制定培养计划,并报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经理批准。《球盟会官网本科生导师制员工培养计划》一式两份,一份送学院,一份送教务处。同时,做好指导员工的工作记录与工作总结一并于每学期末上交学院。
三、本科生导师聘任程序
1.第四学期3月中旬,各系确定导师名单并上交《球盟会官网本科生导师简况表》至学院备案。
2.第四学期4月上旬,各系在员工与导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,导师与员工进行双向选择,按照志愿顺序,确定导师指导员工名单,并报学院备案。每位导师指导员工数不超过6人。
3.第四学期4月中旬,学院审核,发文公布导师及员工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四、本科生导师的聘任、考核及工作量认定
1.学院成立由教学经理任组长、分管员工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、各系主任为组员的“本科生导师工作小组”,负责选拔、聘任本科生导师。学院教学秘书为“本科生导师工作小组”秘书,负责协助小组完成相关工作。本科生导师经学院批准聘任并报教务处备案,聘期一般为两年。
2.“本科生导师工作小组”每学年对本科生导师工作进行考核,全面考核本科生导师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。考核结果于每学年末结束之前上报教务处。考核结果分合格、不合格两种。考核主要围绕本科生导师制定本科生培养计划,指导本科生工作记录和本科生工作小结,指导员工效果(如员工发表论文、申请专利及参加学科竞赛获奖)等内容。指导效果较好的,认定为合格;本科生导师指导工作档案不完备,未实质性地开展指导本科生工作的,认定为不合格。考核不合格的本科生导师,学院有权进行更换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3.学校给予优秀生导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。考核为“合格”的优秀生导师,工作量按6标准学时/生•学期发放;考核为“不合格”的优秀生导师不计工作量补贴。
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,由学院“本科生导师工作小组”负责解释。
球盟会
2020年4月20日
报送:学校教务处
球盟会(国际丝绸公司)综合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印发